第二十七回动情(第3/11 页)
火急火燎,形似一个不通人
事的少年郎。
此刻在雨中他温柔待她,用宽阔的身躯替她挡住绵绵细雨,深深凝望着她。
凝望不够了他还覆手而上,用手背轻抚她的面颊,怯怯的,好像一用力她就会碎了似的。
“药郎这是怎么了?”
他身子不动,光一双眸子在眼眶中流转,闪着如水光芒。
“嫣……”他哽咽了一声,差点唤她闺中小字。
可他心明,只有故人才能唤她作嫣儿,现在她名叫“红鸾”。
身为新结识的“友人”断不会知晓她的曾用名的。
他也只能在她昏睡不醒时道一声:“嫣儿,可还记得瑾哥哥?那年的瑾哥哥……”
那年雨雪霏霏,天地间被琼花所覆盖,白茫茫一片。
他倒在街边,忘了来时路,只记得热滚滚的红苕由她递过来的一刻,他仿若新生。
新生过后,入府,伴读,他十岁,她七岁。无忧无虑的年纪,没有贵贱之分。
“瑾,美玉也。从今往后嫣儿便叫你瑾哥哥了,可好?”她给自己的新伴读取名“瑾”,富有美好的寓意。
奈何美好的事物总是昙花一现。
才三年而已,他便被送去各个高门贵府里轮流做宠儿,直到入住东g0ng才停止漂泊。
看似风光、实则辛酸的日子皆因他旷古绝今的面容。他差点拿匕首毁之。
不过他想,若她知晓他后来的遭遇定然会说一句:匹夫无罪怀璧其罪,怪不得瑾哥哥,瑾哥哥不必无地自容。
之后一别数年,各自沉浮,不料在长公主府不期而遇。
那是个春日,料峭风寒、零星雨碎,她骨瘦如柴、一身轻素,站在远处与他遥遥相望。
他以为她认出了他,奈何她只是被他俊美的皮囊迷花了眼罢了。
罢了罢了,不怪她,他也知道从幼稚少年到ngdang青年,他的变化太大了。
那年别时她还太小,记不得,并非忘却了。
“谨,我叫谨,谨言慎行的谨。”他已非美玉,自认配不上“瑾”这个字了。
岂敢与她相认?
他亦是骄傲的,想看看她何时才能认出他来。岂料等到都ch11u0相对了,她依旧蒙在鼓里,懵懂无知,仿若失忆。
对此,他是又好气又好笑。只能憋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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